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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30%

2012-09-06 04:05: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田立平 通讯员 余轶)武汉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记者昨日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针对困难家庭,放宽公积金贷款额度,单方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并实行备案楼盘凭抵押收件单放款政策。

困难家庭需满足两个条件

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对住房困难的家庭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适当放宽贷款额度,在可贷款额度为基数实行上浮,上浮最高比例不得超过30%,并不得超过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和最高比例。

哪些职工家庭属于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有武汉市各区房管部门核发的《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自核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二是住房困难家庭(限于以户口簿为准的父母子女)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以市政府公布的数据为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或无房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并经辖区房管部门审核确认。

同时,单方缴存公积金职工贷款额度也相应提高。“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的相关规定暂停执行,其它标准保持不变。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0.45×12个月×贷款年限计算(首套60万,二手房40万),但不超过武汉市现行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所购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最长贷款期限的规定。

购房贷款办理时限有压缩

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为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速度,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备案楼盘需凭抵押收件单放款。

受委托银行也要落实好相关服务。购一手房的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购二手房及其它贷款品种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以内。

据了解,今年1-8月,武汉市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89.43亿元。截至8月底,武汉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为517.09亿元,余额319.63亿元。

在今年发放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中,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约占贷款金额的80%,借款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约占贷款金额的55%,购买首套房的约占贷款金额的97%,借款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约占贷款金额的89%。

据统计,公积金贷款支持的购房面积和户数已分别占到武汉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套数的32%和29%。

个体案例

困难职工如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假设总价在30万,公积金可贷款为15万,首付两成6万,商贷9万。

按上浮原则计算,公积金贷款则最高能贷到19.5万,商贷只需4.5万即可。

计算公式

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30%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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