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央广报道9月7日上午,宝安法院对受社会广泛关注的联防队员强奸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杨喜利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经审理查明,2011年初,被告人杨喜利与小学同学杨得松(又名杨海信)在深圳偶遇,并认识了杨得松的妻子被害人王某某。同年10月22日21时许,杨喜利将店铺卷闸门踢开后强行进入维修店内,不顾王某某的反抗,强行搂抱、亲吻王某某,并对王某某进行殴打、威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期间,一直躲在店内杂物间观察的杨得松打电话报警,民警接报将杨喜利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喜利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杨喜利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叶高峰、晏金广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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