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五岳散人
做企业的人都知道,很多民营企业举步维艰,往往不是因为经营方面出了问题,而是与各种负担实在过高有关。如果只是税的话,大概怎么也还是能够忍受,但税外之负也是不少,这些东西当然也要纳入到成本当中,自然让人缴得很不心甘情愿。
前两天《新京报》报道说,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发文通知,为帮助个私企业开拓市场,组织部分个体工商户及民营企业到台湾学习。随后以淮南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简称个民协会)的名义,向每户企业收取5400元费用。实际上,旅行社报价是每人4400元,多余的费用用于38名工商局的干部“带队考察”,而考察就是台湾的环岛旅游。这事儿被举报之后,省工商局责成其退款,目前已经有12万元费用返还给了个民协会,但并未回到那些商户的手里。至于说能不能回到商户的手里,这就要看商户们敢要不敢要了。
这事儿只要一眼就能看出蹊跷。工商局不是旅游局,在人家旅行社报价上“戴帽”,然后把自己员工旅游的费用赚出来,这么好的经商头脑,完全不用组织商户们去台湾考察,直接给商户们上课就算了。只是这种生意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其中的奥妙还是很多的。
首先,工商局直接收钱是不行的,毕竟也是一级政府部门,这么收钱等同于收取保护费了,此等事为稍有智商者所不取。收钱的机构一定是那种半官方的机构。什么机构最为合适?自然是那种看上去是社会团体的机构了,在这件事当中扮演此等角色的就是那个“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根据新闻披露以及网络查询,淮南市个民协会是依托工商部门设立的社会团体,是行业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同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导。淮南市个协与工商局干部高度重合,从局长到科长,全部都在协会兼职。在该次考察中,也是工商局的这些领导前往“考察”。
其次,这种生意需要官办机构正式发文、民间机构正式承办。一个政府机构当中有两块牌子,该用官方出面的话就出台红头文件,该用民间机构收钱时,顶戴花翎一摘,操起分金秤就粉墨登场。
试想一下,这路生意岂是任何人都能做的?这种经营手法只有掌握着合适权力的人才能游刃有余,而且没有竞争对手。这种生意风险小、利润高,实乃最牛的商业模式。
如果一个地方总是有这样的生意模式大行其道,大概我们也就别抱怨社会风气为什么糟糕了。我们这些生意人承受着税赋的同时,还承受着各种收费、罚款,还要承担着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也说不上是税是费的东西,要是还想赚钱的话,只能提高售价了。而作为一个个体而言,在痛恨这种权力生意的同时,也不得不让自己加入到其中。您想想看,一个人即使很清楚这么做是不对的,但生存环境又逼迫他必须如此的话,久而久之,哪怕不会精神分裂,也必然会陷入到某种麻痹的状态当中。
这种做法之所以害人并非是收取了一些钱,而是通过这种全社会都明知、但总是没办法的手段,把整个社会都绑架在船上,让大家只能无言地愤怒、无奈地接受,最终成为必然的顺从。
作者系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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