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张伟)昨日,武汉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武汉全市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立即停工接受检查,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个月的安全督查。
会议要求,武汉各建设单位停工后,要立即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组织起重设备租赁、安装(拆卸)等单位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建筑起重机械逐台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使用登记、安装(拆卸)告知、检查验收等手续,或设备到期未定检的,一律停止使用。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将对7座以上旅游、客运车辆“逢车必查”,确保客运司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8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武汉市城建委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当场下达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建议书;市安委会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停工整改项目的复工情况进行督查。
今后,建设工程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将暂停事发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招投标资格;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将暂停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的招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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