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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新建小区须配自行车停车场

2012-09-16 07:26:0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14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并宣布本月22日将继续举行“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

根据三部委下发的指导意见,到2015年,市区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要达到45%以上。据介绍,北京目前的步行出行分担率约30%,但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近两年有所下滑,在16%左右。

三部委要求,加快自行车停车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永久性自行车停车场(库),并以地面停车位为主。老旧小区、平房地区要通过建设自行车公共停车场,解决居民自行车停车问题。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公建、名胜古迹、公园、广场应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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