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提高教师素质不只要靠行政规范
教育部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已正式实施,其中均明确提到教师要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教师要了解幼儿或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的特点,掌握相应的方法和策略。(9月15日《新京报》)
制定教师专业标准,固然重要,但如果仅有标准,却无落实标准的机制,这些标准很有可能停留在纸面。
比如,标准规定“幼儿园教师要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这被有关专家解读为具有现实针对性,直面现实中教师不尊重孩子人格的问题。可是,我国于1991年首次颁布、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有相似规定。这就是说,对于教师不得挖苦、歧视孩子,早已有法律规定,教师的这类行为是违法行为,应该依法追究责任。如果法律法规都得不到执行,纳入标准就能得到执行吗?
提高教师素质不只要行政规范,我们还需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民主管理的现代学校制度,有关师德的规范,应该由教师行业委员会制定,而非由行政部门制定;有关对教师能力的评价,应该由教师同行委员会进行。这才抓住了规范学校办学、提高教师素质、保障受教育者权益的要害。
9月16日《新京报》
作者:熊丙奇
“东方之门”到底是什么门
其实,建筑寓意可以通过象形、会意、联想来表达。不少人认为“东方之门”像“秋裤”,这就是联想的效应。设计师称灵感来自苏州古城门,但从外观上很难看出来;若说是来自美国的“圣路易市之门”,反倒容易理解。“圣路易市之门”也采用了拋物线形拱顶,可圣路易市历史很短,苏州却是千年古城,如此套用概念是否适当?存疑!
“门”的定义相当广泛,有看得到的和看不到的。就城市规划而言,“门”有到达、进入和离去的意思;就社会学而言,“门”也可说是有相同文化、信念、价值观或阶级的群体(同门、同第)。诸位请看圣路易市之门的设计:它横跨在进入圣路易市两条主要大桥之间,从“门”的中轴线东西延伸,线上和邻近的建筑如法院、露天剧场、纪念馆、会堂,以至大小公园、广场等,都与圣路易市的历史、政治、社会文化有关。这就是“门”与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的地理关系。所谓“历史之门”,必然在地理环境、历史文化中占着“门”的位置。“东方之门”是否如此,本人不敢妄言。为了减少公众疑虑,设计者应多作解释。
“东方之门”能如此广泛地引起公众注意,应该说是大好事。以西方文艺复兴过程为例,前期以帕拉弟奥为领导的复古派,就和以米开朗基罗为首的人文主义派不断争议、冲击,到16世纪,意大利就进入了建筑创作的艺术高峰期。目前内地业界的现象与之还真有点“形似”(形似之后再求神似)。如果有人说这是中华文艺复兴之先兆,我看也不为过。只是,下一步我们的讨论还有待深入。“建筑有生命,它虽然是凝固的,可是其上却蕴含着人文思想。”(贝聿铭)“建筑是世界的年鉴,当歌曲与传说已经缄默,它依旧在诉说。”(果戈理)你我不妨先细细体味这些话,使之了然于胸。
9月14日《南方周末》
作者:罗庆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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