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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再增300余试点

2012-09-18 02:38:57 来源:长江商报

9月1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左一)接受采访。新华社图

长江商报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刘谦介绍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进展情况,并答记者提问。陈竺在回答记者有关新医改下一步会怎么发展等相关提问时表示,卫生部已经启动第一批311个试点县市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争取年内再启动300多个县的试点工作。

陈竺指出,“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当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可以说也是深化医改的攻坚阶段。前不久,国务院已经公布了“十二五”医改规划及其实施方案,按照部署,我们将围绕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这三项重点工作,也就是我们说的“三医联动”、“三轮驱动”,争取医改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陈竺还指出,此外,需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既能够形成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局面,又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需求。最后,我们还要切实推进卫生信息化发展,包括居民健康卡的工作,这方面的工作首先是便民惠民,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卫生事业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居民健康水平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卫生部部长陈竺说,我国居民的健康水平已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陈竺说,我国卫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人均期望寿命从2000年的71.4岁提高到2010年的74.8岁。

他说,我国城乡间卫生发展差距在逐步缩小。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比例分别为55%和21%,城镇显著高于农村;2011年这一比例分别增至89%和97%,农村反超城镇。城乡居民健康指标差距也在缩小,孕产妇死亡率城乡之比由2002年的1:2.61缩小为2011年的1:1.05;婴儿死亡率城乡差距也从2002年的20.9个千分点下降到2011年8.9个千分点。

将优先保障20种大病

上月底,发改委、保监会等六部委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味着酝酿多时的大病保险新政进入倒计时。

而居民何时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哪些病能享受这种政策,是按照费用划分还是按照疾病种类划分,还有待具体措施出台。昨日上午,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后,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向记者表示,在按照费用和疾病种类划分中,各地可以采取不同方案,自行进行规定,如果地区确定采用“疾病走”模式,会优先考虑新农合中试点的20种大病。

“在六部委发布的大病保险的文件中,是说两种模式都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去探索。作为卫生部来说,因为前期已经开展了大病的新农合工作,所以衔接上就优先考虑这20种大病,但是会更进一步扩大它的范围。”刘谦说。

9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解释,大病保险补偿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是指采取叠加报销或者是叠加支付的制度。

根据介绍,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从2010年开始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先是以农村儿童的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这两种病扩展到8种病。到目前为止,共涉及白血病、肺癌等20种病纳入保障范围。

20种大病类型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

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

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

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将从六方面推进新农合

卫生部副部长刘谦昨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下一步将从六方面推进新农合工作:

一是稳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到2015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并逐步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是加强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严格基金使用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面推行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即时结报工作,逐步推行省外异地结报;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加强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等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三是推进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将儿童白血病、肺癌等20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四是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控制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绩效。

五是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的规模,建立新农合管理、经办、监管相对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

六是认真总结新农合制度实施10年来的经验,推动《新农合管理条例》及早出台,尽快将新农合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据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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