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正因为我们的义愤是爱国热情,是正义之声,所以我们更需要理性地表达,需要循蹈法治的轨道;正因为我们的义愤事关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所以我们尤其要有冷静和智慧,决不能让某些走极端的不智之举损害我们的核心利益和整体利益,甚至做出授人以柄使“仇者快”的蠢事。
理性既是一种“有理、有利、有节”的大智慧,更是一种公众的法治精神和守法自觉。正义的义愤应当在法制的轨道上表达,在法律的范围内声张。面对公然的挑衅,有没有强烈的愤慨,是对我们爱国主义和民族自尊的检验,而这种爱国精神能不能在法制的原则和守法的前提下表达和体现,同样是对我们公民精神和国民素质的考验。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任何情况下,国民都不愿意再看到“无法无天”场景的重演。那种假借“爱国”口号、公然打砸抢烧的极端行为,危害社会治安和他人人身财产,抹黑广大国民的爱国主义形象,损害国家和民族的深层利益,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已经遭到了大多数群众的严厉谴责,我们应当引起严肃关注和警觉,依法予以断然制止和严肃处置。只有讲理性、守法律的言行,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的表达,也才能有效回击挑衅、维护国家尊严。爱国义愤须理性表达,我们切不要忘记这一条。
值此“9·18”纪念日,我们要高扬爱国主义的旗帜,铭记民族的伤痛,绝不轻忘战争的历史。我们更要把高扬的爱国热情和满腔的爱国义愤,化为把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的动力,化为做好每一个岗位每一项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我们尤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坚持冷静理性、依法有序地表达爱国热情,尤其要明辨是非,高度警惕和坚决抵制极少数人的破坏性行径。
9月18日 《解放日报》社论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