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央视报道,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日前对中石化下属的三家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中石化的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得拍起了桌子。“明目张胆的!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还老是要挟地方政府,说什么为了国计民生。那老百姓也是国计民生啊。”(9月26日央视)
如果没有监察局局长的拍案怒斥,我相信有关中石化炼油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恐怕引不来这么大的关注度。检索新闻可知,关于中石化污染,此前,比较突出的就有彭州、安庆等地。同为广东,今年3月,茂名市政府由于在中石化茂名公司安全隐患整治问题上工作不力,被广东省环保厅提请环保部挂牌督办。
相较于类似事件的低调处理,地方环保监察官员“敢怒又敢言”实属不多。这里面的原因并不难理解,中石化地位高、资源雄厚,对地方经济的推动作用也不可忽视,鉴于此,地方政府不能不有所考虑;而一些国企进驻地方,又属于部委审批项目,地方政府没有过多干预的权力。但不管怎么说,污染问题最终影响了地方的环境。
事实上,中石化一度被当做行业环保先锋。据报道,近年来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多次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中国节能减排十大功勋企业”等国家环保荣誉称号。与此同时,根据公开资料,2005~2010年,中国石化新、改和扩建项目共投入环保资金约15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8%。横向比较,这样的环保投入,不可谓不高,但高投入与中石化所表现出的环保效益是否对等,值得深思。
有荣誉、有高投入,却爆出了污染问题,甚至个别地区成为环境违法和安全隐患的重灾区,这种分裂,令人错愕。而“国计民生”似乎已经成了中石化屡试不爽的“座右铭”。除了捍卫自身的垄断地位,为高油价辩护时也是这样的理由。这一次,成为污染重灾区,也祭出“国计民生”,可谓再一次升级。且不说作为央企当成为环保和技术典范,肩负样板作用,但如果面对明显的违法行为,仍高呼以“为国为民”自保,“国计民生”情何以堪?连法律底线都不能恪守,这样的“国计民生”确实让人读不懂和难以接受。
炼油产业本就具有较高环境风险,如果对于环保问题没有充分重视,环保压力自然不可小视。从以往情况来看,一旦造成污染,破坏面和治污难度都比较大。在环保意识和环保权利普遍提高的今天,各地在招商引资上对于牵涉到环保问题的企业,都会慎之又慎。但中石化之地位和资源,不但让地方政府在污染发生之后难以有效遏制,在招商上也同样难以割爱,相关环评审批等也可能在此“通融”。这种背景下,解决地方政府的种种难为情与中石化以“国计民生”的自辩,仅靠广东环保官员的直言与怒吼,远远不够。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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