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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口食品启用备案管理

2012-10-01 02:23:3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自10月1日起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管理系统启用后,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进口食品的境内收货人,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备案。

为方便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办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确保进口食品可追溯,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启用这套备案管理系统。进出口商可通过互联网提交备案信息,办理备案。登录网址为:http://ire.eciq.cn。

备案管理系统启用后,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进口食品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备案,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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