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武汉人社局:带薪休假要写入劳动合同

武汉人社局:带薪休假要写入劳动合同

2012-10-07 07:14:5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有带薪休假的内容。这是武汉市人社局近日回复该市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的消息。该局提出,将指导用人单位建立企业休息休假制度。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应保证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武汉市人社局指出,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每周5天工作制或6天工作制,凡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以及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要分别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按固定金额象征性地发放补贴。

近年来,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工时休假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年审、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的检查范围,实行常态化监管。去年以来,武汉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职工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案件70余件。

该局表示,将指导用人单位应建立企业休息休假制度,做好职工档案工作。如:把带薪休假写入劳动合同,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其有效执行;用人单位在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书中载明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该局还表示,将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系统,适时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休息休假等落实情况,加强对用人单位工时工休、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及时查处,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真正落实。

◇声音

“有企业加班一天只补助20元”

政协委员:希望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员工权利

武汉市政协委员王辉光是江岸区工商联主席,曾走访了不少企业和员工。他发现,带薪休假政策和双休等假期无法落实,员工的休假权无法得到保障。

王辉光说,很多企业的员工周末也上班,其中部分企业象征性给10-20元一天的补助。还有企业则拉长午休时间,以员工上班不足7小时为由,只让员工一周休一天。

目前就业相对困难,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远超过8小时,如果加上路途时间,多数超10小时。许多企业员工拿的是最低工资,多上一天班,就多增加了许多费用;许多员工上有老下有小,需要足额休假。

王辉光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企业员工能足额休假,或拿到2-3倍工资。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