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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的任职公示,合法不合理

2012-10-10 02:08:0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刘英团(河南 法律工作者)

近日,一篇《干部任职公示公告,为何要放在长假日》在网上引发网民质疑,网帖称耒阳市委组织部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这一公示的时间安排被指“心虚”。10月8日下午,耒阳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称,此次干部任前公示并不违背相关条例和规定,公示合法有效。(10月9日《三湘都市报》)

根据中组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的规定,“确定公示时间既要有利于群众反映意见,又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因“时间紧张”,就把任职公示安排在假期里,其中是否有“猫腻”,我们不好妄断。但因为国庆长假期间很多人都会选择假期出行旅游,至少会有很大一部分人不会太关心这个公示。如此一来,舆论监督或就流于形式。所以,耒阳在假期期间发布任前公示纵然并不违法违规,但合法合规未必就合情合理。

耒阳市把任职公示安排在假期里,把干部任前公示变成了“公式”,变成了“告示”,人民的监督、舆论的监督从何谈起?既然耒阳市把任职公示变成了走过场、摆形式、做样子,那么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也就不难理解了。一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公示,影响力很有限。二是无“投诉”的背后,很可能投诉渠道不畅。年初,有网友在三亚湾一海鲜排档被宰将近4000元,三亚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回应“春节黄金周在食品卫生、诚信经营等方面三亚没有接到一个投诉、举报电话”,有媒体记者试图联系海南旅发会、旅游局、三亚市委外宣办等单位,“经过多次拨打,这些单位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把任前公示安排在国庆长假里的耒阳市在任职公示公告中公布的受理举报电话会否也永远无人接听或打不通呢?三是以往的投诉举报“无下文”,群众都去“打酱油”了,自然就不会有人举报、投诉。

干部干得好不好,群众心中有杆秤;干部能用不能用,应看群众认可不认可。耒阳市把任职公示安排在假期里,不仅损害了任前公示制度的客观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还可能助长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而要使公示产生效果,必须力戒形式主义,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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