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邓海建(江苏 媒体人)
媒体称,广州番禺城管分局政委蔡彬及家人拥有21处房产,这些房产价值超过4000万元。其妻子时丽珍也为公职人员,现已退休,名下有房产17套。蔡彬在城管局兼管组织人事科,协助局长管理装备财务科。他否认有21套房产,称“如果真有那么多,我肯定很高兴”。(10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当官场各色“表哥”、“表叔”风起云涌的时候,当公民申请官员薪资公开被合法程序委婉拒绝的时候,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不难推出:一边是勃兴中的公共监督意识,一边是迟滞拖沓的制度革新现实,找不到出口的监督能量定然会以诸多“剑走偏锋”的形式,探寻官场廉洁度的真相,譬如查查官员名下有几多房产、看看官员饰品总值几何。
事实而言,官员有富有贫,参差多元是常态。且不说这“21处房产”的指证是否属实,即便是不打折扣的真相,只要来源合法、清白无虞,多几套少几套也无关紧要。我们很难以狭隘的经验常识来料定拥有多少房产的官员一定是贪腐。但是,经验断定不了贪腐,不代表不应有所反思。这是个“扒粪”年代,新媒体四通八达,官员的“秘密”迟早也会在合法监督诉求中显山露水。那么,出口在哪里呢?其实很简单,假设官员财产公示成为惯性定律,只要官方认定其公示财产合理合法,别说21处房产,就是210处,民意也无可置喙。但问题是,监督与监管者一下子真能说得清数字后的真相吗?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主动公示,这种被动审查会越来越频密、越来越措手不及、越来越心力交瘁。
官员财产公示已成为自上而下的共识,剩下的,似乎就是技术和利益的博弈。没有时间表,没有公开辩驳,这一方面使得反腐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也伤害了官员合法财产的信誉。“21处房产”事件不是开始,也定然不是终结,但起码它再次为我们重申了一个事实:公示制度可以同时为官员合法财产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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