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香港中文大学(简称港中大(深圳))获教育部批准筹建后,昨日举行批筹暨校区开工仪式。
2010年2月6日,深圳市政府与香港中文大学签署教育合作办学备忘录,确定双方合作意向。今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办学方案获得国家教育部专家组考察评议通过。
据香港中文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港中大(深圳)计划从2013年起招生,首期招生7000人,最终招生规模将达到1.1万人。以内地优质生源为主,其中三成招深圳生源。
根据香港中文大学官方网站消息,拟建的港中大(深圳)将采用双语(中英)教学,并着重通识及书院教育。港中大(深圳)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民主方式管理学校,充分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开放的学术环境。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由港中大与深圳大学各委任八人组成,理事长由港中大校长出任,理事长拥有最终决策权。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