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 实习生 卢媛)昨日,作为“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的牵头部门,武汉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各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市直“三公”支出3.33亿元
据武汉市财政局介绍,2011年市直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3亿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37亿元,为预算控制数的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9亿元,为预算控制数的102.7%,超过预算主要是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务接待费0.57亿元,为预算控制数的93.2%。
武汉市财政局指出,近年来,武汉市在“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处于逐步探索和完善管理的阶段,尚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如对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指导不够以及鉴于国家对“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编制工作方面要求尚不具体,使“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实际执行以及统计分析无法更加详细和准确等等。
逐步建立“三公”经费年报制
该局还表示,将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逐步完善,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工作。逐步建立“三公”经费年报制度。
科学测算,合理确定 “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统筹协调、审核确保市直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公开数据的准确可靠和“三公”经费公开模板的规范统一,细化市直部门“三公经费”解释说明。
此外,该局还将做好对区级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乡镇政府继续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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