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吴龙贵(云南 媒体人)
10月15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给学前孩子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的成长设定了一个“阶梯”状的标准。比如,孩子3岁学会不跟陌生人走,4岁学会体谅父母辛劳,5岁学会说出家庭住址,6岁学会接受不同意见等等。政府希望通过这部《指南》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10月16日《京华时报》)
不过,教育部的网站上明明公布的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却被多数门户网站以“教育部首设儿童成长标准”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一词之差,谬之千里。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清楚,标准是刚性的,是对一个孩子非此即彼的一种评价。比如3岁的孩子学会不跟陌生人走,如果这是一种标准,显然很粗暴,也很荒唐。而指南则是一种方向性的引导,它是中性的,不具有任何的评价功能。正如教育部回应时所强调的,《指南》提供的是家长和教师观察了解幼儿的参照,并不是评价和衡量幼儿发展快与慢、好与差的“标尺”。可以说,现在媒体所传递的信息,恰恰是教育部所反对和刻意规避的。
这样的误读,显然不能简单归咎为一时疏忽。无可否认,有时的确会出现一些不那么靠谱的政策文件,并且每每都会遭到网友的炮轰。久而久之,网友会形成一种习惯性的质疑。或许是受了民意的感染,或许本来就是为了迎合民意,一些媒体往往都会对这种政策类新闻的内容和标准加以“包装”,做一些貌似不经意的“技术性的处理”,把原本没有争议的事情变得有争议性,从而达到一定的新闻效应。
事实上,关于这个《指南》,我特意查询了教育部网站,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光是初稿就花了两年时间,并且广泛征求了100多位学前教育、儿童心理领域专家及120名有实践经验的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家长的意见。“指南”变“标准”的背后,其实是一个新闻价值观的问题。媒体如果为了追求所谓的新闻效应,而漠视新闻事实,不仅不利于培养理性的公民,还会加深民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隔阂,也会伤及自身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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