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睿)“三公”经费晒出的内容能否再细化?不公布“三公”经费如何监管……昨日,记者采访武汉市纪委和武汉市财政局、审计局了解到,目前“三公”经费公布尚无操作细则,武汉市纪委要求市财政局每年须向市人大汇报全市“三公”总经费。
总体方向是鼓励公开
本月以来,武汉市多个部门陆续在政务网上晒“三公”经费。武汉市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于地方“三公”经费公开还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总体方向是鼓励公开。省第十次党代会后,省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其中在着力解决和防止奢侈浪费等倾向性问题方面,提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
该负责人表示,省委的意见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和查处突出问题的职责,武汉市纪委要求市财政局每年都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市“三公”总经费情况。
作为公共财政的“守夜人”,武汉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审计部门将从查账方面进行监督。
公开时间不同因批复有先后
“三公”经费公开有没有时限要求?应细化到什么程度?武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央到地方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操作细则。
这位负责人介绍,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之一,“三公”经费以前也在公开,只是今年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后,社会对“三公”经费公开关注程度更高,但是条例也没有规定明确的操作细则。而且,各部门情况不同,实际操作中也无法做到公开细化程度一致。
关于“三公”经费公开时限,该负责人介绍,作为决算内容之一,根据国家预算法实施条例,市政府决算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财政局应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上个月25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1年市本级决算报告,此后的20天内,市财政局向各部门批复决算,由于批复有先后,各部门接到批复时间不同,所以“三公”经费公开时间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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