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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深圳拟征收汽车排污费

2012-10-18 01:58:1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日前,一条关于深圳征收汽车排污费已有三套备选方案的消息刺激了公众的神经。

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了解到,深圳确实有研究征收汽车排污费的计划,但相关工作尚未正式展开,至今只在9月底举行了一次讨论会。

“相关工作尚未正式展开”

日前,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北京和深圳在讨论征收汽车排污费这一消息之后,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将征收汽车排污费,目前已有三套备选方案,考虑排量起征点有1.0升以上和1.5升以上两种,起征额有每年300元、500元和1000元三种考虑。消息一出,迅速触动了公众神经。

然而,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了解到,深圳确实有讨论征收汽车排污费的计划,但相关工作尚未正式展开。

根据5月份出台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今年底前由深圳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的政策措施。

然而,深圳市发改委表示,由于收费问题较为敏感,因此相关工作一直没有启动,直至9月底,才开了第一次讨论会。

深圳市发改委表示,征收汽车排污费目前只是一个研究课题,其核心问题在于标准如何制定才能切实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而相关的方式方法有很多,都会纳入研究范围之内,但到底哪个更为合理,还需慎重探讨。并且,初步形成方案后,还将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举行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深圳汽车保有量在240万辆以上,由于牵涉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深圳在征收汽车排污费这一问题上,相关部门内部也有很多不同的声音。

减排不能仅止于增加收费

深圳市气象局数据显示,进入21世纪以来,深圳每年灰霾日保持在100天以上。此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机动排污监管办副主任戴知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机动车尾气污染是深圳市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其污染贡献率高达70%。

针对严峻的尾气治理形势,有必要出台系列措施来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然而,措施不能仅止于增加收费。

深圳市发改委也表示,作为一个研究课题,征收汽车排污费的研究成果可不可行,能不能用,目前还不好说。在当前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尚不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的情况下,收费只是一个过渡手段。而征收汽车排污费是为了鼓励市民更多地选购新能源汽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据新华社

◇律师观点

“如出台这项规定,我将提出行政诉讼”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认为,汽车排污费的征收属于法律保留事项,也是宪法保留事项,深圳市没有权利确定征收汽车排污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排污费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只有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由全国人大授予)才有权利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省、市人大或政府都没有立法征收排污费的权利。

此外,《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全国性法规均未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征收排污费的地方性法规,因此,深圳市人大或深圳发改委要收取汽车排污费的做法没有上位法的授权依据,深圳若强行制定则属违逆。

梅春来认为,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排污费只针对超标的部分收取,如果没有超标,则不能征收排污费。目前,深圳已实施黄绿标制度,如果汽车获得绿标,就意味着它的排放没有超标,对绿标汽车就没有权利征收超标排污费。

“如果深圳出台这项规定,根据车辆排量的不同征收300至1000元排污费,我将提出行政诉讼。”梅春来说。丁金坤律师则在微博上表示,如果深圳征收汽车排污费,其将向全国人大提起违法审查。

据南方都市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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