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乾羽(江苏 教师)
17日,《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条例》规定,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义务种植3棵树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植树绿化任务。逾期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责令缴纳绿化费,可并处应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两倍罚款。(10月18日 东北网)
初看新闻,很多人又会不解——不植树就要罚款?其实,相关的规定并没有越轨,早在1982年颁发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已作出了相关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
问题是,为何人们在看到这样的新闻时,会产生逆反的心理?当然,这与人们对植树义务的认识不清有关,不少人认为这个义务是个自愿的义务,想植树就植树。更重要的是,履行植树义务的难度太大。随着生活方式的变化,原有的绿色指标和绿化任务对很多城市人来说,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难的任务:一是,生活节奏这么快,有多少人记得去栽树,有多少人能有耐心参与完整的植树过程?二是,对城市人而言,不是想植树就植树,这些条件通常需要外部的提供,比如单位组织植树,如果单位不组织,个人到哪去买树苗,去找栽树的工具,去找地方栽树?这不是给那些懒散的人找借口,而是应该面对的现实。
其实,人们对参与绿化没有那么反感。这既是个人在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又是接近自然的过程,社会与个人都可以得利。问题是,植树义务的履行需要一定的条件,需要成本,而现在人们履行植树义务的难度太大,参与的人也就少了。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