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犯罪团伙竟然在餐馆安插“内线”搞起盗卡“无间道”,专门负责克隆顾客的银行卡。广东省佛山市市民徐先生因此遭了殃,银行卡内的37万元存款不翼而飞,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银行卡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决被告银行赔偿原告损失的80%。
法院认为,银行对特约商户交易机具安全管理负有一定监管义务,现银行对特约商户的交易机具安全使用存在监管缺失,银行对此存在过错。
法院同时认为徐先生使用银行卡存在不规范行为,在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的泄露方面存在过错,可以成为免除或减轻银行不能识别伪卡应承担责任的事由。
据此,佛山中院二审酌定徐先生对卡内资金损失在20%的范围内承担责任,银行对卡内资金损失在80%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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