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法制日报报道 从10月23日起,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在路口内随意穿行、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形,将被依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缴罚款者,交警将采取多种手段,百分之百进行深入教育。
近日,石家庄市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决定,自10月23日开始,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闯红灯、做文明有礼石家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该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将在市区十个示范路口配足民警、协管员和志愿者,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对市民出行行为进行有效引导。通过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力争使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遵法率达到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即:非机动车遵法率达到90%以上,行人遵法率达到85%以上。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武瑞琪向记者表示,当前,在市区一些路口,特别是商超云集的大路口,行人闯红灯现象依然比较严重。
武瑞琪表示,此次活动中,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要处罚前三名;在小路口,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落网”的交通违法行人,愿意接受罚款的,可以当场放行,但对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困难者,无法缴纳罚款的,警方准备了三项措施:第一,拒缴罚款者可以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现场担任一到两个小时的交通志愿者;第二,既不能缴纳罚款,又不愿做交通志愿者的,警方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到场对其配合教育;第三,对上述条件全部拒绝且拒绝透露身份的交通违法者,民警将及时将其移交至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教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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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部交通安全法规将修改
人不让车罚一百 车不让人罚五百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交通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交通管理条例》)以修正案的形式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这两部交通法规修改后,交通违法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例如,对“行人冲红灯”的违法行为,《交通处罚条例》规定罚20元,而《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罚100元。
此外,对“驾车不避让行人”的行为,《交通处罚条例》规定,驾车行经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500元罚款。《交通管理条例》则规定,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未按规定让行的,统一处500元罚款。
据深圳晚报
交通事故占全国各类事故总数八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5日说,从总体上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逐年好转,万车死亡率由2002年最高的13.7降到去年的2.8。但目前道路交通事故量仍然较大,约占全国各类事故总量的82%。
黄毅说,过马路和日常出行中的一些现象也暴露出部分公众安全意识淡漠的问题,要加强宣传教育和道路安全警示,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减少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据新华社
人民日报:【微评论:群体闯红灯,到底该罚谁?】针对中国式过马路,石家庄规定大路口群体性闯红灯处罚前三名。石家庄把板子集中打在前三名的“屁股”上,是典型的“杀鸡给猴看”。不知这种创新,能否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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