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民政部获悉,中央财政决定自2012年起,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费、交通费和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车辆燃修费中央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各提高50%左右。
调整后,军队离休干部医疗费中央财政标准为年人均9000元,军队退休干部年人均4500元;军队离休干部交通费中央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140元;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车辆燃修费中央补助标准为每车每年1万元。
据悉,这是近十年来国家首次上调军休经费相关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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