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辽沈晚报报道抚顺一家企业的员工李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一张令人瞠目的工资条。李先生称,就这样,他还得欠单位2.64元,因为“单位替他缴纳了保险”。昨日,抚顺市劳动监察局称,这种工资标准不符合抚顺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
李先生是抚顺煤矿电机配件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的工人。从今年7月份开始,李先生和同事一共二十多人,以劳务输出的名义,到抚顺煤矿电机制造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
9月份,李先生和两名车工同事的工资条上显示,他们的工资只有0.36元。
昨日,李先生原单位加工厂的金厂长告诉记者,他不清楚李先生的工资是不是符合抚顺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但关于李先生的工资问题,他再和领导研究研究。
抚顺市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说,工人需要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书面材料申请,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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