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西越
近日,“中国式过马路”成了热议的话题。所谓“中国式过马路”,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印象之中,每个城市都会周期性地讨论,这一次,因为贴上“中国式”的标签,以及自媒体的加入而变得格外热闹。
其实,在中国的马路上,每天都上演着“中国式”行为,行人除了“中国式过马路”,还有横翻隔离栏的“中国式跨栏”,不排队挤公汽挤地铁的“中国式上车”。骑自行车、开电动车的,经常“中国式逆行”、“中国式占道”。驾驶机动车则经常“中国式开车”:“中国式并线”(强行插入另一条车道),“中国式加塞”(稍有空间机会,就挤到别人前面),“中国式停车”(乱停乱放),“中国式打灯”(对向行驶打远光灯),“中国式飙车”(如杭州“70码”事件),此外还有开特权车的,则是“中国式畅通无阻”。此外,中国马路上,还有“中国式收费”(道路桥梁超期收费),“中国式执法”(马路上的挖坑、钓鱼执法),“中国式救援”(违规、车祸后想方设法找关系摆平)等等。
这些事都发生在中国马路上,马路是这一切行为的载体,是这些行为的舞台背景,而诸多行为又颇有中国特色,我借机称之为“中国式马路”。贴上“中国式”的标签是说明,透过“马路”能看出一些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看出中国人的特定心理状态、思想状态和生活状态。“中国式马路”就成了一个观察中国社会的窗口,看到马路上每天都在上演的活幕剧。譬如通过“中国式过马路”看到的可能是法不责众,通过“中国式畅通无阻”看到的可能是法不责权;通过“中国式飙车”看到的可能是仇富,通过“中国式执法”看到的可能是仇官,都不只是马路上的事。
我们各色人等都不免要进入马路,进入人流中、车流中,进入一个公共场域,马路就是中国公共场域的一个象征。不过,马路不同于电影院、咖啡馆这样一些公共场域,那么浪漫温馨,这是一个凶险的公共场域。据统计,我国每年死于车祸的无辜生命有10万人之众,98%的交通事故都与不守交通规则有关。正因为凶险,这个公共场域尤其需要强硬的规则,很多论者在评论“中国式过马路”时,批评国人素质差,没有规则意识,就是因于此。
但我不这样认为,我们首先得承认,在中国马路上是有规则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法定的规则,对行人、驾驶人、乘车人、管理者等各个法律主体都有权利义务之规定。比如对“中国式过马路”就有针对性的条款:第62条白纸黑字明文规定,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第89条明确了处罚办法,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问题是,法律规定在现实中基本上是一张废纸,各色人等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这不能说马路上丝毫没有“规矩”了,法律规定成了废纸之后,马路上必然存在另一套规则,以使马路能通行下去,这就是“中国式马路”规则,它由各种子规则组成。拿“中国式过马路”来说,就是胆大吃西瓜,胆小吃芝麻,敢于突破法定规则谋利,当所有人都这样做时,法定规则惩罚起来成本就非常大,只好形同废纸。拿“中国式畅通无阻”来说,就是特权优先,开车的知道自己可以畅通无阻,而面对特权车的人,也非常自觉地给他让路加塞拼道。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马路岂不是成了战场?中国马路虽然有点乱,每个人不都安之若素么?就是因为有“中国式马路”规则,且大家都了然于心,遵照执行。这规则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社会体系里的一套规则在马路上的“通行”。
在评论这些事时,人们一直在强调民众规则意识差,却没有想到,当我们面对特权车恭敬礼让时,分明是规则意识非常强烈的表现。只不过,这个规则并不是法律,而是别的。所以,有“中国式马路”,也就有“中国式过马路”。《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一种规则是可以中外皆然的,人家如何过马路,我们也如何过就行了,这本不是多么高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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