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日前,广州市人大公布了四部门的决算分析报告,其中透露,市农业局提交的2010年的“局系统(含11个直属单位)三公经费”总支出1032万元。而市农业局今年6月在其官网上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市农业局和12个直属单位共13个单位“三公”经费总支出额仅为487.74万元。两个版本数据相差544 .26万元。该局昨日回应称,是统计口径不同造成,主要涉及亚运时业务用车经费。
虽然广州市农业局回应称数字不同是因为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但从近年来媒体所报道的三公公开情况,以及政府的预算规律来看,《人民日报》于11月2日的评论中指出的,或许更在逻辑上接近于真实答案:2010年的数据是作为2011年“三公”经费的对比数出现的,前一年多是为了衬托后一年少。而且这个提供给人大审议参考的数据,可能事关本部门来年的预算,统计口径自然不能往少了说。
《人民日报》的上述分析,实际上指出了目前三公公开的关键,即预算如何与三公公开对接的问题。财政部门编制预算以及人大审议,都要以真实的部门开销经费为背景。但以广州市农业局为例,呈现给人大作预算参考的数据和向公众公开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数字。这说明,借由三公公开倒逼预算的科学化,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走样的情况。而这一目的达不到,也就证明三公公开未能发挥政策的预期作用。
不同三公数字的出现,或许会因三公公开的标准和内容尚未完全统一有关。但在根本上,仍是三公公开的制度性响应未能生效。这次的双重版本是由媒体发现,就是体现。公众和媒体监督当然是一种重要途径,但外部监督毕竟是一种事后性监督。且这样的监督要真正抵达,也仍要靠内部制度监督的启动。比如经由公众的质疑,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是否存在腐败消费情况。
在现阶段,之所以几乎没有出现从三公公开发现腐败问题,继而上升为问责事件的情况,至少与目前制度上对于三公公开的认识不足有关。包括政府部门在内,大多都将三公公开仅仅看做是舆论的要求,于是出现了“为了公开而公开”的情况。但实际上,三公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只是一方面,它面向的也应是相关的预算机构。如果在预算环节,财政部门以及人大机构都不能参照公开化的三公数字,而是部门另行提交的“内部数据”,三公公开必然意义有限。
如何让三公数字变得真实,公众知情只是一个方面,当它能够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实际经费,才算是真正落到了实处。在目前的预算体系中,政府下一年的预算安排参照上一年度的决算,这无疑为某些政府部门的数字作假提供了利益动机:政府部门既希望公众从公开的数字中看出部门缩减开支的努力,但又希望财政预算能保持既有的增长。于是,双重版本也就应运而生。所以,三公公开真正生效还得依靠预算公开和预算改革接力。
不妨这么说,三公公开的最终成果在很大程度上,要在预算环节上来体现。只有当预算环节真正体现民意的期待,借由三公公开实现对“钱袋子”的监督方能实现。双重账本在走在三公公开前列的广东出现,其实已经释放出这样的信号:三公公开之后,如无配套制度的改革,则独木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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