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乾羽(河北 高校教师)
近日,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的一句话,“54%医生表示曾接受药品回扣”成为各大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饶克勤回应称:我只是引用了一些专家学者他们的文章,说明医德问题是很重要的,这个并不是我说的,媒体的指责是断章取义。(11月4日《山东商报》)
饶书记所谓媒体的“断章取义”大概指两个方面。一是,“54%医生表示曾接受药品回扣”只是他引自调查的数据,但在媒体的标题中成为了他的说法。二是,自己引用材料的目的是为了说明有问题,是为了说明医德有多么重要,但是在媒体的报道中,这样的引用似乎是在指责和否定医生。因此,为避免误解,他及时作出了澄清。
可如果稍微放宽一些标准,媒体的误读其实只是一种选择性的解读。虽然,“54%医生表示曾接受药品回扣”并不是饶书记自己做的调查,但是他说了,那么媒体从这个数据的新闻价值以及他的身份出发,将标题制作为“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54%医生表示曾接受药品回扣”作为标题问题大吗?基本的新闻要素并没有失实,这样的处理不过是媒体从新闻价值出发,从受众关注度出发的一个考虑,谈不上扭曲或嫁接。
而至于动机的误读就更没有办法衡量了。饶书记列出数据的目的到底是为了批评还是为了建设,这对于媒体来说很难彻底地搞清。这是因为批评性和建设性意见本来就是合为一体的。批评可以为了建设,建设也可以包含批评,当“54%医生表示曾接受药品回扣”时,这样的问题还不严重,还不需要严肃地批评?其实,列出这个数据本身就是一种批评。因此,饶书记说媒体误读了其观点和用意,也有些求全责备——难道,在列出数据之前还要先声明,这样的数据和用意请不要误读,这是为了说明医德的重要性,没有其他意思?媒体如果真这样做了,媒体也太累了。
在一些新闻事件中,媒体的报道当然可能存在“断章取义”,但是这里所说的断章取义通常指的是事实的失真——或是细节的,或是整体的。如果事实没有失真,事实在基本层面上是经得起推敲的,那么就很难把媒体的报道思路和方式称为“误读”。因为,媒体的报道有其标准和依据,要求媒体的报道与自己说的完全一模一样,则无异于剥夺了记者的独立思考。新闻报道本来就是用事实说话——事实是采访对象给的,说话则是记者在说。
如果说媒体尚且可以被要求“如实报道,不能误读”,那对公众的解读就不该如此“傲慢”了——任何信息都可能引起选择性解读,要求公众必须保持与自己的思考一致,本质上是对公众的轻视,是对公众独立思考的限制。哪怕,公众在面对新闻时作出夸张解读,也是公众自己的事情。作为当事人可以不屑一顾,但是如果俯下身去,就会发现另一番需要重视的民意。
站在媒体和舆论之外,饶书记说媒体在误读也情有可原。毕竟其不是一个媒体工作者。但对于媒体来说,在以事实为基础的前提下应该坚持说话,如果用事实说话都需要警惕,媒体的报道就会失去其立场和价值。而对于公众来说,选择性解读是他们的权利,如果被误读,误读背后则一定有需要重视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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