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中新社电昨日,云南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田虎青发布消息,制造13名中国船员遇害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今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并被抛尸入水。湄公河惨案发生后,震惊全国。云南警方迅速启动边境会晤机制,派员急赴事发区域,协助搜寻打捞遇难同胞遗体,并在随后历经艰苦、缜密侦查,查明了整个案件真相,于今年4月25日成功抓获糯康。
2012年9月20日,湄公河“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5日,根据糯康授意,在桑康的指挥下,翁蔑(另案处理)带领温那、碗香、岩湍、岩梭等人(另案处理)携带枪支乘快艇劫持了中国船只“玉兴8号”、“华平号”,绑控中国船员,并将事先准备的毒品放在船上。随后,翁蔑等通知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参与劫船。两被劫持船只进入泰国水域后,翁蔑、扎西卡、扎波向中国船员开枪射击。而后,按照与依莱、弄罗的约定,在岸边等候的部分泰国不法军人向中国船只射击,后登船将中国船员抛尸湄公河,造成中国13名船员全部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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