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二成首付”是违规举报信

“二成首付”是违规举报信

2012-11-09 03:43:1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冯海宁(北京媒体人)

近日,记者走访温州,发现与北京等城市提高首套房贷利率不同,温州楼市却出现了二成首付以降低购房标准。据悉,温州市中梁国宾1号三期(审批定名为南滨锦园)样板房将于11月17日开放,售楼处销售人员称如果在11月17日前登记并成功购房,可享20%超低首付。与之相关,温州豪宅价格出现大幅跳水,部分高档楼盘价格下跌已超过50%。(11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

当地地产人士表示,温州第一套购房首付一般要求三成,第二套首付要求达到六成,该项目这次所推出二成首付在温州楼市尚属首次。显然,“二成首付”不符合温州楼市的规则,虽然降低了购房门槛,减轻了购房者的资金周转负担,但是,无论是从制度、监管,还是从市场角度而言,都是不允许的。

目前执行的楼市政策是2010年出台的“新国十条”,对于贷款购房首付比例,“新国十条”有着明确规定,第一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高到60%。这意味着,首付款比例是多少,不能由开发商任意确定。

销售人员称,开发商只要收到总房款的二成即可,其余银行按揭部分则由银行最终确定。也就是说,银行也可能存在违规放贷。而且,银行按照“二成首付”放贷,不仅违反了“新国十条”等规定,还有可能给银行不良贷款埋下“种子”。日前就有报告称,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规模或上升10%。

另外,律师透露的两个信息,进一步证实“二成首付”违规。一是“二成首付”与我国目前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规相冲突。二是“二成首付”的背后有可能存在两份合同,即“阴阳合同”,开发商的目的在于套现。显然,这两方面都是绝不允许的。

如果说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完全可以通过大幅降价加快回款速度。开发商为何不选择大幅降价而是选择“二成首付”?依笔者之见,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开发商的暴利心态未改变;另一方面,开发商抱有侥幸心理,自认为“二成首付”不会被查,或者说,即使被查也是轻罚。

“二成首付”其实是一封举报信,不仅举报开发商违规操作,而且也举报某些银行参与违规操作——如果没有银行违规操作,开发商承诺的“二成首付”就是空话。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媒体提供的线索及时介入调查,对违规开发商以及违规银行作出处理。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