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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也可评“正高”职称

2012-11-11 02:37:5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将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不仅是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也能和大学教师一样参评“正高”职称。

据介绍,河南省目前实施的是1986年制订的中小学职称制度,中学和小学是两个独立职称序列。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级仅为中级。这种职称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改革迫在眉睫。河南省今年将在郑州、焦作和许昌三个地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职称序列不再分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教师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在小学设立高级职称,并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结构比例。

河南省新制订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长远发展,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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