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昨日,中共十八大正式发布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
重视党章的修改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新中国成立63周年,改革开放经历34周年,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现实都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党章的修改一直是从党的状况和所面临的任务出发,契合现实的变化步伐。
从毛泽东思想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导思想服膺于革命和国家建设的双重目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将邓小平理论上升为党的指导思想,指导和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至党的十六大,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所面临的新任务,确立了“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以胡锦涛为核心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是进入21世纪后,根据新的社会现实作出的理论调整。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是党从思想上对“人是目的,人是根本,人是一切发展过程的最终价值取向”的纲领性回答。过去十年的发展成绩,已经证明了这一思想的生命力。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重视理论建设的传统使然,也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变化的现实,作出的理论创新。十六大以来的十年,中国国力不断增强,但发展的矛盾依然不可回避。如十八大报告所述,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也有所增多。这些情况都决定,无论是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还是国家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国共产党都需要一种新的,更加契合发展现实的理论作指导。
党章修改,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不断深化、丰富的变革历程,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不断适应变化发展的创新史。从革命到国家建设,改革开放到市场经济,从“发展就是硬道理”到更加注重发展质量,一切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党的指导思想也不断调整,响应发展新规律,回应民众新诉求。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兑现为民谋福祉的承诺,也是不断扩大认同需要。在这一点上,正是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的深刻体现。
更重要的是,从党章的修订,也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在对待创新和改革上的务实态度。党的各个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除了学习党章确立的指导思想和完成十八大报告中的任务,更要继承和发扬党善于、敢于革新的创新精神,不断对照变化了的现实作出适时的改革。如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都需要吸取党章修正所释放的改革精神,稳步推进。
党章修订更是一次组织纪律的重申。中国共产党重视理论修养和规则制定,这要求各级组织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上都要重视制度的力量,无论是社会保障,还是反腐和监督,制度保障都应有积极的推进。十八报告中首提“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就是强调利用法治和规则推动社会治理。
如果说科学发展观为中国共产党建设和中国的未来发展谋划了一个新的蓝图,那么,党章修订所诠释的改革动力,又为如何实现科学发展观作出了行为表率。事实上,深入改革和法治建设,本身就是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全面、协调发展原则的题中之义。我们坚信,乘党章修订和科学发展的东风,蓄积改革发展的新力量,我们已经开始向更加美好的蓝图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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