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从法律修改看法治效力

从法律修改看法治效力

2012-11-18 05:15:4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昨天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将有5件行政法规的条款予以修改后实施,5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此次修改中,《殡葬管理条例》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这一规定,成为舆论的最大关注。此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因多年来就备受质疑,而被废除。此类法律修订无疑是国家制度遵照现实的自我矫正,尽管它们仍只是“迟到的更正”。

以《殡葬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为例,其中被撤销的“强制执行”规定,与其说是对当下某种正在发生的社会现实的回应,不如说是对一种早已与上位法相冲突的规定的纠正。立法历时12年,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政部的强制“平坟”与工商部门的“强制划拨罚没款”,显然与这一规定发生了冲突。

对照行政强制法的颁布,不难发现,此次国家层面对相关法规的修订迟滞了差不多一年。有地方政府已走在前面,如今年初,湖北省政府将《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中“逾期不改的,可以强制火葬并平毁坟墓”的条款删除,违反火葬规定的,如需要强制火葬或者平坟,由民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仍需强调的是,为确保法律实施的完整性和严肃性,上位法一旦修订,与之相冲突的下位法理当作出及时回应,这是立法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

以河南“平坟复耕”为例,按理说,当地的决策者不可能对《行政强制法》的施行和内容不甚了解,况且,从今年5月至今,“平坟复耕”所引发的争议和非议,已经数度在公共舆论掀起高潮。就在刚刚过去的11月8日,清华、北大等高校的26位学者还发出联名呼吁书——河南应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平坟运动”。但无论是网上的舆情波澜还是民间的学者呼声,目前都还未见相关部门给予正面答复。

以此而言,这种现象背后恐怕就很难说仅仅只是一种法律规定的缺位,而很可能仍是一种超越于法律的自信力在起作用。这种自信力甚至一时抵消了《行政强制法》应该具备的效力。我们暂且搁置“平坟复耕”对当地民众利益的影响和对公序良俗的对抗。仅从行政权力的运行上来说,明显悖于法治。由此,我们既为法条的修订,回应现实感到欣慰,但前车之鉴,又让我们对这一修订初衷能否最终落实,感到一丝担忧。

当现实一次次验证“我们并不缺乏规则与法律,而是缺乏执行”,立法上的点滴进步让我们不再单纯的予以乐观。现今,对于行政权力的运行,主流的价值评判已经停留到行政权力是否违法的底线上来,诚然,这是法治的起点,但一个理想的法治社会,公民对于行政权力的期待显然要高于法律这一条底线。

立法与执法是法治的两翼。法律的修缮、执法的状况决定法治的效力,而执法质量的高低又体现为权力的守法程度。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可谓正对现实。一来,强调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即执法的力度;二,对象是领导干部,强调权力守法的重要。要完成这个任务,仍任重道远。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