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冯海宁(北京 市民)
11月16日清晨,5名身份不详的男童,被发现死于贵州省毕节市城区一处垃圾箱内。贵州省市警方已展开调查。截至17日,官方尚未披露死者具体身份及死因。据初步分析,5个小孩可能是躲进垃圾箱避寒窒息“闷死”。(11月18日《新京报》)
尽管死者的身份和死因有待警方详细调查,但就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已经让人心情无法平静,也难以接受。按理说,这些年龄在10岁左右的孩子,白天应该在学校上课,晚上应该在温暖的家中;显然,他们既不应该在拆迁工地围墙里住好几天,更不应该死在垃圾箱内。
警方大概只能给出孩子的直接死因,间接死因则需要更权威的部门介入调查。公众很想知道,造成这5个孩子死亡的原因,究竟是家庭、学校监护不到位,还是社会救助不到位,或是其他原因?希望警方在公布直接死因的同时,有关部门也给出间接死因,让这一事件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记警钟。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流浪儿童已经超过15万人,家庭监护不到位是儿童流浪的主因。那么,多少家庭因监护儿童不周而受到法律惩罚呢?如果说部分家庭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履行监护责任,那么,在家庭之外还有学校、救助站、政府部门等机构——社会救助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又是否合格呢?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规定对儿童流浪现象较严重的地区的相关负责人问责。现在,公众很想知道这个《意见》落实情况如何,有多少地区责任人因为儿童流浪而被问责?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最近也表示,根据国务院的工作意见,民政部去年提出了今年年底街面上基本没有流浪儿童的目标,在各方的努力下,一些大中城市提前半年就已经做到了街面上无流浪儿童的目标。还有一些地方表示到年底能够实现。这可以看做是相关法律和《意见》收到了一定效果。
但是,街面上无流浪儿童,是否等于彻底杜绝了儿童流浪现象?如果流浪儿童躲在拆迁工地围墙里,或者躲在垃圾箱里,可能在繁华的街面上一时看不到,但是,他们或许面临更大的风险,包括生命安全。贵州毕节这次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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