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古城热”切莫丢了文化魂
某种意义上,“拆旧”与“仿古”构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看似矛盾却又并存的两大典型现象。拆旧,是因为旧的文化遗存“挡”住了城市发展脚步;仿古,则是希望从传统文化资源中寻求发展契机。破与立之间,折射出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许多文物保护专家对这种“大拆大建”有过担忧和提醒。在他们看来,如果把积淀了深厚文化底蕴的旧城仅仅当作改造对象,而不强调实施保护、有机更新的一面,是一种观念错位、“最没文化”的表现。将一片片历史街区夷为平地,一座座传统民居无情摧毁,然后仿建出一条条复古商业街,不但会造成城市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而且导致城市记忆消失,最终形成千城一面的平庸景致,令人扼腕。
值得关注的是,和过去修建一个仿古建筑相比,现在的古城重建,多为城市的重大决策项目,动辄百亿千亿元投资、几千亩占地,涉及众多文物保护和百姓搬迁,影响城市未来发展布局,因而争议更多。而最大焦点在于,一些重建项目只是打着与文化相关的旗号,背后是经济利益和政绩工程的驱动,缺乏文化之魂,片面地用浮华形式、简单符号来进行文化建设,最后当然是南辕北辙,拆了真古董造了假古董,沦为笑柄不说,更成为一种政绩泡沫,造成“政府立项,百姓埋单”的严重后果。
11月19日 《人民日报》
作者:闻白
谁为五个孩子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身份不详的孩子,面容模糊的孩子。直到他们离开人世,人世却对他们的姓氏,以及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以及他们的身份,何以出现在垃圾箱内等信息茫然无知。无论如何,这是一种人世的失聪,以及一种社会的失灵。至少在他们流浪于此的时间里,他们意味着一种无人过问的生存。没有感同身受,没有社区互助,没有人际关切,只有自生自灭。5个孤单的孩子,死于城市或社区的冷漠之中。
社区功能或人际关系的冷漠或许是无法诘问的现实,但对于5名孩子之死,仍不乏可以追问的对象,这包括当地的民政、公安、教育乃至相关社会保障机构。不知道这些相关部门,对流浪儿童现象是否早已见惯不怪,也因此觉得可以不承担应有之责任。但我们知道,每一个公民身上,原本都与生俱来地附着有关生命、生存的一系列政府责任,这并不因他是一个流浪者而有所减少。而且这样的政府责任,在流浪的儿童身上原本应当体现得更加充分。他们尚未具备自立能力,因此需要得到监护;他们应当接受教育,因此需要被时刻关切;他们心智尚未成熟,所以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与照料。在5名孩子流连于拆迁工地、盘桓于社区垃圾箱的数日间,他们有没有得到来自家庭和当地政府部门任何形式的过问?
11月19日 《新京报》
作者:杨耕身
对老赖不能只靠抓
靠冒充收水费来逮老赖,体现了法院执行的尴尬。特别是一些民事赔偿案,判决容易执行难。败诉方如果躲起来,或咬定没钱,法院最多只能以拘留来威慑。
对于民事诉讼,法院执行的是被执行人财产,而不是其人身。根据法律,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书义务,才能司法拘留,严重的才能追究刑责。碰到没钱的老赖,不构成不执行的“故意”,还真拿他没办法。就算执行人有钱也有故意,法院的办法也不多。有时执法人员一上门,老赖却主动清理出几件换洗衣服,表示愿意跟法官走,拘留几天请便。对于这批人,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责,仍达不到执行效果。
执行难所产生的直接后果,一是法律尊严受损,二是受害人权利得不到保障。对老赖只靠抓,只是权宜之计。治本之法,还得依靠社会各机构形成合力,对老赖不守信行为加以惩罚,让信用污点影响到其生活、经商等各方面。而这,需要法律给予明确。
11月19日 《信息时报》
作者: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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