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人们对“任建宇案”的关注和讨论并非局限在该案本身,更多的是担心这个案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辐射效应”。这种“转发需谨慎,后果很严重”的案例,带给社会的效果却是“寒蝉效应”。
公民对公共事件的褒贬,对政治性公众人物的评价,乃至对公共政策的批评或调侃,都应该属于正常表达自由的范畴。一个对公民言论更加宽容的政府,正是一国法治民主化建设的成效所在,也是政府自信的体现。只有经得住批评,才能受得了考验。对于公民在表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激或过分行为,需要从性质上进行分辨,从法治程序上加以甄别,避免使公民因言获罪,减少“扣帽子”的定性。在法治社会中,政府需要做的是“关注民众”,而非“管住民众”。
要做到这些,就必须确保法律拥有绝对权威性。只有法院能做出“罪与非罪”的判断,而不能让劳教制度随意“超越”法律程序。如果法院宣告公民无罪后,“有关部门”却可以通过劳教制度达到限制公民自由的目的,这是对法律尊严的最大侵犯。
11月20日 《新京报》
作者:朱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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