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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五项制度》开了个好头

2012-11-23 03:49:3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潘洪其

浙江温州近日出台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规定官员因公出国审批将全程公示,新提任的市管干部一年内不安排出访,距离退休不足6个月和退二线的干部不安排出访等。温州市纪委相关人员介绍,《五项制度》针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可能遇到的问题对症下药,操作性之强可谓全国首创。

4年前温州发生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率团出国考察滞留不归、赴美培训团23人21天花费65万等事件,暴露了温州在官员因公出国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在,温州出台官员因公出国管理的五项制度,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详尽的防范和约束措施,其中关于出国审批全程公开公示的规定,凸显了“以信息公开倒逼权力规范运行”的治理思路,对其他地方和部门具有鲜明的示范意义。

官员因公出国考察是对外交往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有效渠道,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出国考察搞成了一种福利待遇,官员以考察的名义出国旅游,甚至趁机潜逃国外之事屡屡发生,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分析这些“出国考察事件”,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出国考察的年度计划、团组审批、具体执行等,几乎都是在权力部门或团组单位内部封闭运行,其他人和社会公众无从知晓和监督,给有关方面大搞暗箱操作、借出国考察营私腐败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对症下药,加强官员出国考察管理的一个关键举措,就是要把出国考察从计划、审批到执行的全过程,都置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以监管部门的细化监控和公众参与的威力,遏制官员出国考察中的暗箱操作和营私腐败。

在这方面,温州的《五项制度》做出了相当具体、细致的规定,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官员出国考察的年度计划(包括批次、人数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团组审核批准后3日内,在出访人员单位局域网、政府内网公示出访团组的任务、人员、经费、行程等;各组团单位或派出人员执行出国任务回国后30日内,在出访人员单位政务公开栏、局域网公布任务执行情况、出访成果报告、出访费用。不但如此,温州还明确了对官员出国考察项目的实时监督措施——在考察过程中,团组负责人要将团组在国外活动的实际情况实时向派出单位报告,避免团组在国外擅自更改行程或另搞一套行程。下一步,这样的实时监督措施如果扩大到公众监督层面,让普通公众也能像收看“现场直播”一样,全程知晓、监督官员在国外考察的动态,官员出国考察再要想搞什么“猫腻”自然不会那么容易。

因公出国与公车消费、公务接待合称“三公”消费,以全面信息公开强化对官员出国事项的全方位监督,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公车消费和公务接待。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将“三公”消费的每个环节、步骤都向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示公开,不仅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行的。比如,通过GPS定位技术,目前监管部门已经能够实时掌握每辆公车的运行状态,接下来,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妨碍公务的条件下,还可以将监控权限下放到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手中,让舆论监督、公众监督更广泛地参与公车监管和公车治理。公务接待也是如此。某个部门或单位组织的某次公务宴请,请了哪些人,点了哪些菜和酒水,一共花了多少钱,都应当在该部门或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局域网或政府网站如实公开。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官员因公出国考察事项全面公开,到“三公”消费信息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需要打开窗口让阳光充分照射进来。作者系杂文家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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