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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就反腐工作问计专家

2012-12-02 08:01:5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京华时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11月30日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座谈会上,来自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八名专家学者分别发言。在认真听取他们的发言后,王岐山说,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加强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专家学者的意见。

王岐山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研究并实施制度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王岐山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思考、领悟、实践中尽责奉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源头反腐应制定三部重要法律

在中纪委召开的座谈会上,专家学者们都说了什么?前日晚,参加座谈会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接受了记者专访。

马怀德认为,反腐败既要靠人,也要靠制度,更需要制度的支撑和创新。而法律作为制度的最高形态,应该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马怀德说,他在座谈会上建议,反腐败要靠法治,关键是要制定三部法律。

第一部法律是《重大决策程序条例》。“腐败多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领导干部之所以会腐败,是因为他们享有重要的决策权,通过决策的行为设租、寻租,达到腐败的目的。”马怀德认为,要想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必须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权,特别是当这个决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时,要严格加以规范和约束。

第二部法律是《政务公开法》。马怀德说,现在我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该条例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是法律,无法和档案法、保密法相衔接,也无法涵盖党务公开、司法公开及各个领域的办事公开制度。因此,制定一部《政务公开法》非常必要。“公开是反腐败的利器,只要公开了,很多腐败现象就没有藏身之地。”马怀德还提出,应尽快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马怀德建议制定的第三部法律是《行政组织法》。马怀德认为,为了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划清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应将公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制定法律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相互关系,以及机构职能、编制,这对于预防和减少腐败有重要的意义。

据京华时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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