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佘宗明(四川 媒体人)
11月30日中午,一农民工在郑州郑汴路立交桥下躺了20多天后离世。周围民众称,他是病死或被冻死。在此期间,120和救助站被曝见而未救。11月2日,郑州市卫生局回应,该民工拒绝就医;而民政局也涉入调查,称它暴露出救助工作的纰漏。(12月2日《河南商报》、大河网)
流浪民工,立交桥下躺了20余天,不幸去世……这起悲剧,因多重凄冷元素的叠加,而刺痛人心。也许它只是个案,可一个民工的非正常死亡,或是一把“反思的钥匙”,是解剖底层群体生存、社会救济等的微观切口。
或许有人将鞭子打在120等救助机构上,认为其见而不救,失之冷漠。而120急救中心似有苦衷:如果病人不愿意去医院或不需要急救,他们不会把人拉走。也就是说,患者许可是施救的前提,他们也只是恪守本分。
平心而论,责备急救医师等漠然,也许是立错靶子:有个细节可为佐证,医师在为该民工作出初步诊断,劝其赴医院遭拒后,还掏出5元钱,让其工友帮他买食物。由此可见,医师未必就爱心贫瘠,不愿施救。
至于该民工何以拒绝“救治劝诫”,我们不得而知,只能进行经验化揣测:或许是身无余钱,难以承受救治费用。可以肯定的是,倘若他活得有尊严,对生活希望充盈,又怎会拒绝活下去?
对救助机构来说,见而未救,确实构成救济上的缺角。在患者奄奄一息,面临着死亡风险的情境下,120、救助站理应主动救助,而非“遵循当事人意愿”。消极施救,与见死不救无异。当然,救助成本应纳入公共保障,以免救助机构在“断炊”压力、省麻烦心态下,不肯出手施救。
补全公共救济在“最后一米”的缺位,固然重要,但常态化的公共保障,才是更可仰赖的制度设计:如果该民工能有庇身之所,不必露宿桥下,病了可以免费救治,能享到社会关怀等,他的生活信心也会燃起,“绝望”也就能从生活词典里抹去。
体面而有尊严地活着,生命之花才不至于凋零。而死于病患或饥寒,却在剥落“尊严”的内核。也只有延伸关怀触角,从长效保障、临时救济等多维度去完善,才能让每份尊严都柔软舒展,免于“被冻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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