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公布第三批40名车窗抛物名单
对长期不接受处理的,将派执法队员上门
本报讯(记者 蒋冲 通讯员 叶志卫)昨日,武汉市城管局通报了一个半月来车窗抛物举报奖励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了第三批收到告知函未来接受处理的40名车窗抛物车主名单。最近备受市民和网友关注的车窗抛物“奔驰女”,城管局已对其下发《向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
据武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开展车窗抛物举报奖励工作1个半月来,城管局车窗抛物举报奖励专班共接到各类车窗抛物举报555件,其中12319电话举报48件,来访举报138件,电子邮箱举报369件。通过认定的有效举报135件,无效举报138件,待认定282件;截至11月30日有263位热心市民参与举报,获奖的有55人。
目前,武汉市城管局发出《向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81份,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前两批收到告知函主动认罚的17位涉事车主和单位,在其作出“不再向车外抛物的书面承诺”后免予行政处罚,另外有两个车主(河南车主和12月3日一个)主动缴纳罚款,收到告知函的有7位车主打电话准备来接受处罚。
根据一个月来有效举报的数据统计,被举报车辆共涉及政府公务车1台、企事单位车辆11台、出租车17台、私家车57台,其中外地牌号车辆8台。
前一段时间在微博上广泛流传的“奔驰女”车窗抛物,让许多网友在议论的同时很想了解具体的处理情况。对此,武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掌握该女士的基本信息,并对其下发了告知函。不过,到目前为止,该女士还没有到城管局来接受处罚。
据悉,对之前被举报的车辆,本月20日之前没有主动缴纳罚款的,城管将会进一步曝光车窗抛物视频信息并采取措施追缴罚款。对长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主,城管局将考虑派执法队员上门追缴罚款。
◇特写
车主主动缴罚款建议短信催缴
“对不起,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我愿意受处罚。”昨日上午,家住汉口的刘先生到武汉市城管局主动缴纳50元罚款,一见到工作人员便连声道歉。这是试行期过后,首位主动来城管局缴纳罚款的车主。
11月22日,刘先生驾车行驶至武昌小东门时,顺手将一个烟头抛到窗外。“我平时也没有向窗外丢东西的习惯,就是那天车窗开着,抽完的烟头顺手就丢出去了。”刘先生说。
这一幕被一位热心市民拍到,11月30日,刘先生收到了《向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刘先生也觉得车窗抛物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他希望城管局在下发告知书的同时,能短信通知车主,以免车主延误缴款时间。
车窗抛物举报奖励专班负责人当场采纳了刘先生的意见,并表示准备开一个座谈会,采纳各方意见。本报记者 蒋冲
◇回应
武汉市城管局:微博举报也算数
问:50元差价会不会让人趁机“做笼子”?
答:没有“做笼子”的空间。
武汉市城管局对车窗抛物行为罚款50元,而对举报者奖励100元。有市民担心,这50元的差价会不会让一些人趁机“做笼子”?
武汉市城管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对市民提供的举报资料,城管部门会进行技术甄别,比如视频的连贯度、事发地点周边环境对比,并且与交管部门协调核实信息是否属实。所以,基本没有“做笼子”的空间。
问:为何不由城管工作人员监督?
答:专项整治需1000人,成本太高。
对车窗抛物行为的监督举报,全部由市民自发参与。城管部门出钱给举报市民发奖金,成本会否太高?为何不由城管工作人员承担监督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武汉市有常住人口有1200万人,如果进行常规的专项整治工作,城管局至少要聘请1000人以上。
如果每人每月按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城管局每月就要支出100万以上。因此,从管理成本上看,还是动员热心市民参与比较划算。
问:微博举报也可以吗?
答:事实准确无误即可。
此前,武汉市城管局公布的举报方式有三种,即通过电话举报、邮件举报和上门举报。对新出现的微博举报,该负责人表示,只要举报事实准确无误,能够通过城管部门的最后确认,都算有效。
本报记者 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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