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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要发挥真效力

2012-12-05 02:28:2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近日表示,广东正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在2014年前完成,并将逐步推广。

近段时间,随着多位腐败官员落马,以及新一届中央常委在反腐上的密集表态,反腐呼声高涨。广东于这种背景下宣布在县、区级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工作,应该说姿态意义很明显。不过,观照类似改革试点情况,广东此次的改革试点能否起到实质性作用,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之中不仅有官员财产公示素来有之的改革阻力的问题,更与长期以来改革试点的生态有关。

顾名思义,改革试点,是某种拟定的改革方案有计划地暂时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以期待发现问题,进行改革方案的优化,以保障改革能在最大范围内被推广实施。但现实中,一些改革试点在进行之初,被民众寄予很高期望,甚至在试点前期还取得了不错的阶段性成绩,但结果却很多不了了之。试点的目的既没有达到,反倒再一次消解民众对于官员财产公示改革的期待和信任。

试点不成功,本来也是改革阻力和问题的一种现实反馈。但我们往往看到,试点不成功或受阻,有时被等同于改革行不通,甚至从根本上以此否定改革的必要性,而非更多地从技术上去反思试点遇挫所暴露的问题。

拿官员财产申报试点来说,类似试点几年前就已经在一些地方相继启动,从最初的阻力相对较小的经济落后县市,到今天身处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试点在范围上所呈现出的转移轨迹,应该说是一种进步。但是,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在不同地区都具有很大的共性,那么,之前在非发达地区的试点工作受挫的原因在哪?能为试点的延续或是改革的制度设计提供哪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目前的试点走到了哪一步?这些貌似都未见公开化的说明。试点与试点不能进行对接,其能发挥的改革增量和累进作用,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每一次试点都等于推倒重来,不仅使得改革的成本增多,“试点”被重复,其实就形成一种以“试点改革”对待“改革”的客观情况,甚至衍生出改革惰性,试点改革被当做暂时性缓冲改革呼声的一种工具。更坏的结果是,宣布改革试点,反而使改革进入暂停模式。因为,由于试点范围有限,透明性不高,常常致使以改革为名的试点方案被层层“变通”,改革诉求和精力不足,导致偏离改革的预期轨道。

某种程度上,试点的状况就预示着改革的前景。试点改革本质上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改革,试点的状况,其实就是改革被怎样对待的直接体现。仍以官员财产申报为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新修订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就已经作出了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申报家庭财产的规定。但这次广东的财产申报公示仍停留在县、区一级,仍为此前一些试点中所规定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说明试点实质性突破并未达到公众的预期。

我们并非否认循序渐进的改革原则和改革试点的必要,而是在现阶段“试点改革多,而真改革不常有”的语境下,更需要强调改革试点也要发挥改革的效力,真正为改革探寻边界、发现问题,让民众看到改革的希望与信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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