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杨朝清(武汉 研究生)
2013年3月1日起,浙江宁波市将为无偿献血者提供免费意外保险。《宁波市献血条例》规定,每位献血者在无偿献血48小时内发生意外,最高可获15万元赔偿、8万元医疗费。据悉,宁波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保险,为全国首创。(12月5日《现代金报》)
在血荒蔓延全国的时代背景下,无偿献血这一志愿服务行为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血荒的背后,往往隐伏着信任荒的吊诡气息。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让公众的善心义举缺乏底气;民众之所以不愿意挽起衣袖、走向献血车,通常是激励制度和保障机制的匮乏,让人们缺乏行动的动力。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无偿献血后发生意外事故固然是小概率事件,但也不容忽视。2010年暑假,19岁女大学生肖佳卉在献血后的当天下午出现头晕,不幸摔倒眼睛致残。事件发生后,宁波市将 “如何保障无偿献血人士的权益”提上了议事日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为无偿献血意外保险立法,既体现了制度善意和人文关怀,也反映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力度和水平。
伴随着社会进步,保障无偿献血者的人身权益,引导更多市民参与无偿献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无偿献血作为一项公共事务,民众参与热情的高与低、参与渠道的通与堵、参与机制的顺与阻,直接影响到无偿献血的成效。根据宁波市献血办的统计数据,近3年献血者发生意外分别为2009年47例、2010年126例、2011年68例,以骨折、挫裂伤居多。对于无偿献血者而言,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意外保险明确下来,有效地保障了投保资金的来源;志愿者只要参与了无偿献血,就可以获得这份意外保险,无疑吃了一粒“定心丸”。
不论是改变民众对“献血有损健康”的错误认知,还是提高志愿服务行为的社会认同,抑或是健全保障机制、解除无偿献血者的“后顾之忧”,都是在呵护公众参与热情、创造公众参与条件。只有不断激发社会活力,不断扩大社会参与,血荒问题才会得到根本性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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