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万方)自本月3日停牌后,昨晚中百集团、武汉中商发公告称,中百吸收合并中商方案获双方董事会通过,并将于本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昨晚公告中表示,中百集团吸收合并武汉中商方案获得董事会通过,具体为:中百集团以新增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武汉中商,武汉中商与中百集团换股比例为1:0.9503,即每1股武汉中商A股股份可以换取0.9503股中百集团本次发行的A股。中百集团的换股价为6.83元/股,武汉中商的换股价格为6.49元/股。同时,武汉中商与中百集团的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6.49元/股和6.83元/股。
非公开发行方案中,中百集团计划发行不超过8837.76万股,发行价格为6.15元/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43亿元,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中表示,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中百集团、武汉中商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中商将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在册人员将并入存续公司。
该公告表示,截至合并完成日的中百集团和武汉中商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完毕后存续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据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取得武汉中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百集团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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