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张瑜琨 通讯员 余旭东)昨日,由湖北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现场会在崇仁路小学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从明年秋季起,将试点探索以“德育星级评价体系”对各校德育工作进行考核,随后在全省推开。
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黄俭介绍,“中小学德育星级评价”将根据中小学德育教育的基本任务,确立若干颗“星”,譬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并确定每颗“星”的打分标准。随后,县(市、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星级评价。得到最高等级的德育星级学校即可申请更高层次的星级评价,如获得市级最高德育星级的学校即可申报省级德育星级学校的评选。
黄俭介绍,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研制《湖北省“中小学德育星级评价”方案》,2013年秋季开始试点试行,随后在全省推开。“各地可以探索建立自己的德育星级评价制度,并大胆尝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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