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拆优秀历史建筑可罚个人20万

拆优秀历史建筑可罚个人20万

2012-12-08 01:49:1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违法迁移优秀历史建筑,除了要重罚外还要限期恢复原状。昨日,武汉市人大宣布,《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对破坏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哪些可以列为优秀历史建筑?条例作了具体规定,即建成五十年以上并具备七项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确定为优秀历史建筑。七项条件中就包括历史名人故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反映城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

对违法迁移、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鉴于其所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条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个人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