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浦江潮(浙江 媒体人)
近日,一篇《网上又流传官员艳照,疑似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的网帖引起强烈反响,经当地纪委调查,网帖中的“男主角”确为林州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冯某,“女主角”系当地一家医院的医生。不过,在网帖发布仅仅两天后,冯某便与该女子闪电结婚。目前冯某被停止工作,配合调查。(12月12日《大河报》)
冯某与该女子闪电结婚,意在将二人的亲密行为合法化,以平息舆论,并对上级部门有个交代。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危机公关”。
客观而言,虽然同陷“艳照门”,但冯某与重庆的雷政富大为不同。冯某与该女子均为离异身份,两个单身男女亲密接触,既不违法也不违反世俗伦理,属于个人私事。当然,个中关键在于艳照拍摄于何时,如果拍摄于冯某或者该女子离婚之前,那么二人便是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理应受到纪律处分。如果艳照拍摄于二人各自离婚之后,那么将两个单身男女的艳照公布上网,就是侵犯了冯某和该女子的隐私权——尽管官员应该让渡一部分隐私权,但官员此类私生活隐私显然不在让渡之列。对此,冯某和该女子可以状告最先将艳照公布上网的人,我们这些围观者,也应对这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予以谴责,而不能抱着猎奇乃至“仇官”的心态对此盲目叫好。
当然,既然艳照已经流出并且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当地纪检部门除了要查清艳照本身的问题,还要查清冯某是否有贪污腐败问题。虽然两个问题并不直接相关,但已经让围观者产生了联想,当地纪检部门有责任和义务调查清楚,给人们一个交代。
话说回来,即使冯某被查出贪腐问题,如果艳照确属两个单身男女正常的亲密接触,那么冯某和该女子仍可状告艳照曝光者。两件事一码归一码,要一分为二看待。我们既要反腐败,也要保护官员正当的个人隐私,网曝官员同样要坚守法律底线,不能任意而为——且以雷政富“艳照门”为例,这种不正当男女关系因为涉及公共利益,故不属于官员个人隐私,应予曝光,但是,假如有人曝光他和他自己的妻子的“艳照”,那么不管雷政富多么罪大恶极,这种曝光也都是侵权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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