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商报消息 存在“准生证异化成权力寻租工具”现象
核心提示:近期,计生委要求各地简化准生证办理流程。但不少人反映,准生证依旧难办,这一问题的复杂性要超出许多人的想象。一些地区规定,办准生证推迟一个月罚300元,如果到生之前才办,要罚3000元,个别地方甚至要罚上万元。媒体人士质疑,在准生证如此难办的背后,这项公共服务是否已异化成了权力寻租的工具。
地方政策“打架”加剧“办证难”
再有一周左右,在北京工作的媒体从业人员高明勇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回顾起办理准生证颇为戏剧性的过程,真是让他有些“伤不起”。
“我和爱人原籍河南,后因上大学、工作,我的户口留在江苏省南京市,她的户口因故留在家乡一个城市。”高明勇说,像他们这种情况,在当前的中国流动人口中比较普遍,办理准生证最常用的办法,是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去办理。几个月前,经岳父打听,他们准备好了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
因为是头胎,又属于“初婚未育无抚养”,晚婚晚育,条件合法,材料齐全,高明勇以为事情进展会很顺利。
不料,一上来就被“卡”住了。对方理由很简单,按照高明勇爱人所在的河南某市的计生政策规定,办理准生证,需要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加盖男方户籍所在地辖区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的公章。
但是,当高明勇从北京前往南京盖章的时候,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的一个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南京市的规定,不在南京市以外地区的公文上盖章,只能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信。
几次三番前往办理都无果而返
矛盾就这样出现了。高明勇爱人户籍所在地的某街道计生办态度很坚决:“不按要求盖章,不能办理准生证。”
随后,高明勇的岳父几次三番前往计生办办理,都无果而返。
这时高明勇又想到一招,回南京办理,但当他赶到南京后,被告知,他是集体户口,根据规定,只能由女方出具准生证,男方负责提供材料。高明勇意识到,这条路走不通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方法是可以到高明勇的原籍河南的另一城市去办理。
于是,高明勇的父亲前往计生部门打听如何办理,被告知需要加盖13个公章或签字,分别是5个村民代表、村计生干部,村主任、村支书、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分管的副主任、主任,分管计生工作副乡长、乡长等。
“这条路代价太大了。我和爱人的户口需要迁回原籍才能办理准生证——而我的户口如果迁回,将直接改为农业户口,如果是农业户口,哪怕我在北京工作,可能只能办理农村的新农合,而非现在的城镇人口的社会待遇。”高明勇说。
“办证难”不是“一个人在遭罪”
来自上海的一位网友给高明勇留言:“2008年办理准生证,分别到两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档案管理部门、街道先后盖了六个章,在区卫生服务中心盖第七个章才总算办了下来,期间遭遇刁难不断,一度急出鼻血,当时妻子已怀孕两个多月。”
“我不是想当什么超生游击队,我只是想合法地生下第一胎,但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生孩子的手续竟是这么繁琐。我和老公去年结婚,当时就知道生孩子要办准生证,就开始着手准备,我是内蒙古人,老公是江西人,都在深圳工作,都是大龄青年晚婚又晚育的。”一位在深圳工作的女性在电话里说,“今年我怀孕了,三个月时要到医院产科建档,我买了社保,本指望能报销费用,医院却说必须有所居住社区开具的计生证明,于是又跑计生办,又说必须先有准生证,又打老家计生办的电话,说必须备齐户口、身份证、相片、单位证明和男方老家开的未生育证明及医院检查结果等,并且本人要亲自过来,我说我大着肚子回家不方便请亲戚代办,好说歹说得到同意,请亲戚帮忙跑一下。”
她说,“结果是计生办又有很多理由拒绝办,一是男方的证明已经到期——我老公的证明是去年办的,去年没办成所以今年还得重开;二是我的户口去年在一个城市,因为那里没有什么亲戚,办事不方便,又迁到了另一个城市,所以不办的理由是我的户口搬到这个城市才一年,不能掌握我的情况,所以要办还得回原籍办。前一个问题还好办,老公是江西离得近,几天就可以往返一趟,便把证明又开了一遍。但后一个问题我不知会不会被深究,目前仍在等待结果,我都不好意思多催亲戚,只能干等。”
“办准生证推迟一个月罚300元”
高明勇在他长达数月办理准生证的过程中也注意到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本来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的准生证,异化成了权力寻租的工具。
“有的地方就是这样的,比如规定,办理准生证推迟一个月罚300元,你过期不去办也没人提醒你,如果到生之前才办下来,可能要罚3000元。还有的地方,如果孩子出生之前没有办准生证,等孩子生下来上户口需要补办的时候,一次性罚个上万元。”高明勇说。
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该院在查获了一批基层计生干部滥用职权的案件之后发现,农村的基层计生干部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普遍文化层次较低,缺乏最起码的法制观念,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滥用职权是犯罪,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多生几个孩子的事情。甚至认为“我为你办事,你交点钱,只要没有装自己腰包,有什么不可以”,于是不明不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高明勇认为,目前办证难主要源于各地规定不统一,衔接困难,“生育服务证”被异化成了“生育许可证”,隐约出现将“计生”作为“生意”的苗头,一些小概率事件缺乏救济渠道,目前在制度层面还很难破除。
据法制日报
专家说法
破解“办证难”需突破多重阻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宏山表示,我国社会流动性在日益加大,这就使得人们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分离现象比较普遍。现在很多地方办理准生证都要求基层的两级到三级组织,分别盖章,包括居委会,包括街道办事处,在农村也是从村委会再到乡政府,这样若干个层级,涉及到男女双方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这就使得夫妇双方为了办理准生证弄得精疲力尽。
另一方面,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权力寻租现象。在计生相关规定中,比如办理的时间节点,规定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办准生证,没有在这个时间点办理就要罚款,这种罚款的存在,某种意义上也为一些基层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提供了可能性。
“应建立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机制”
“国家计生委紧急下发的通知,某种意义上反映了我们在计划生育服务中理念的一种转变,从过去的严格地管制转变到一种服务,尤其是强调承诺。但通知中提出来要以居住地为主,要求户籍所在地配合,而现行情况就在于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两者之间信息流通的渠道还没有充分的建立起来,很多地方新兴的信息共享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把责任完全交由居住地的地方政府,居住地政府出于减轻自身在这个过程中承担行政责任的考虑,有可能还会继续要求户籍所在地配合。”杨宏山说。
“我想关于在人口生育这个问题上,应该恢复到准生证本身的初衷,对所有生育的对象应建立一种统一的管理和服务的机制。至于计划外生育,应该通过户籍等其他的一些途径作为配套的管理,而不应该在生育这个环节过多地设置门槛。”杨宏山表示。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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