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政协河南省常委赵克罗日前发微博“忏悔”,他表示曾因实名发微博反对南阳平坟被批,并“被拿掉”下一届政协委员提名。原认为自己是政协委员,有权进行监督,“我是太天真太幼稚了”。对此,河南省统战部表示政协换届工作尚在酝酿当中。
从今年5月微博质疑河南平坟复耕行动,到时隔半年后公开“忏悔”,这期间赵克罗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我们不得而知。但据赵克罗“忏悔”书中所反映,河南省相关领导对其微博言论进行了批示,称“给河南及南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就此,赵克罗遭遇相关部门的指责应该是真实存在的。
平心而论,当平坟复耕活动如火如荼进行,政协常委赵克罗在“关键时刻”发表质疑声音,于当地有关部门而言,的确会显得“不合时宜”。但这种“不合时宜”并不能简单被等同于“不配合”。需知,即便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赵克罗也有发表个人见解的权利,更何况赵克罗作为政协委员还有法律赋予的议政权利。
目前赵克罗遭遇相关部门指责的具体原因还未见回应。到底是因为在此前的微博中表达了反对平坟的立场,还是没有通过“政协或者统战系统”反映意见,抑或是微博所言“副处级的祖坟可不动”一事不符合事实,都无从知晓。但不论这些理由会否成立,笼统性地说“造成负面影响”,值得商榷。可以预见,如果赵克罗就此落选政协委员提名,势必招致更大的舆论非议和公信损伤。由此带来的政府对待舆论监督态度的负面示范,尤需警惕。
不可否认,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省政协常委公开质疑政府行动,还难称“常态”。无论质疑言论本身给予相关部门带来了怎样的“负面影响”,赵克罗作为政协委员,依据政协章程所规定的“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是不容改变的。退而求其次,赵克罗作为一名普通网友的基本公民权利亦不容否定。
与赵克罗遇到的指责相对的是,今年11月,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平坟行动“绝对不会是网上一吵闹,这事就不干了”。如果说不会因网上的争议而停止行动,还只是对舆论监督的“无视”,那么对于赵克罗的指责会不会被公众认为是反感监督?而就在当月月底,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座谈会上表示,“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更何况大家提的各种意见?”
赵克罗的“忏悔书”发布后,引起网友的聚焦与声援。其实,舆论此刻关注的并非只是一个监督者赵克罗的命运,而是试图通过围观捍卫正常的监督权利。如果一个正常行使了基本权利,要以“忏悔书”的形式挽救“监督”带来的官方形象损害,我们以为,这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文明法治社会的正常之态。权利的字典里不应该有“忏悔”二字,公正与正义的天平应该让每个人笃信:履行公民权利,不天真不幼稚更无需忏悔。
正如新华网的官方微博对此的评论所示:赵本人并非普通民众,作为省政协常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原本就是其职责所在。中央已经劲吹作风转变之风,转变工作作风要成为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课题。此事真相如何,我们期待河南相关部门尽早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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