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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入境证件可省内就近办理

2012-12-21 02:48:3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琦 通讯员 龚轩)昨日,省公安厅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我省居民可在省内跨户籍地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受理各类出国境申请220万人次,同比增长36%。过去,公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必须到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十分不便。

根据“省内就近办证”的有关规定,凡属省内常住户口而在省内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人员,可就近在居住地市、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办理证件时,须本人亲自前往居住地市、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户口簿、二代身份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办证对象不同,主要有学生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居住证等。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对就近办证的时限也进行了详细介绍:因涉及身份核查确认,对首次申请、换(补)发的证件,自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可以取证。对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各类签注的,自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可以取证。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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