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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保障“反腐没有旁观者”

2012-12-24 02:56:5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志灵(北京职员)

针对一些网民有关“房叔”“房婶”事件举报人遭追查的质问,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回应称,相关部门只是对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问责,堵塞漏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广州巿纪委发言人表示,反腐没有旁观者,鼓励大家通过网络举报等渠道参与反腐。(12月23日人民网)

反腐的确没有旁观者,因为腐败损害的是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又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但凡理性人,都会关心自身的利益是否受损,因此面对腐败,不应该有人袖手旁观。但是,“反腐没有旁观者”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沦落为“很多人都在旁观反腐”。究其根源,就在于反腐作为公民的法定权利,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如果公民反腐的渠道不够畅通或者成本过高,甚至还要付出不必要的高昂代价,那么即便纪委部门再表态“反腐没有旁观者”、“鼓励大家通过网络举报等渠道参与反腐”,其结果也是不少人对于反腐望而却步。

很多人之所以“旁观”反腐,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反腐的渠道不够畅通。目前正如火如荼的网络反腐,被不少人视为公民参与反腐的重要途径,是制度性反腐的重要补充。但事实上,网络反腐的“红火”,在一定意义上表明制度化的反腐渠道不畅。毕竟,网络反腐意味着将每一起反腐案件都在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下进行,而这注定不是一种常态,真正常态还应该是制度化的反腐渠道。

可是,当下的制度化反腐渠道,不要说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是不够畅通的,甚至对于一些有一定“资源和手段”的人来说也是不畅通的。前不久被当地纪委证实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被立案调查的英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其东窗事发就是因为其下属——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谢龙生通过网络发帖这种“实名举报”方式揭发出来的。

按理说,作为“体制内”的官员,在现有的制度规定之下,想要举报有太多的制度性渠道,而其之所以舍近求远,绕道网络上再让举报回归正常的制度渠道,说明一些制度渠道对于甚至是“体制内”的官员来说都不是安全的举报渠道。强势的官员尚且如此,那些没有任何“资源和手段”的普通老百姓,在选择反腐渠道时捉襟见肘就不难理解。加之匿名举报难以受重视,而实名举报又风险过大,这种情况下,有反腐热情的公民成为旁观者也就不足为怪。

应该说,公众从来都不缺乏反腐的热情,用不着鼓励,理论上他们都不可能是反腐的旁观者。但是,有没有好的制度化参与渠道,则直接决定着公众会不会成为反腐的“被动旁观者”——即便有参与热情也会被挡在反腐进程之外。如果有一天,公民参与反腐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没有后顾之忧,那么用不着怎么激发热情,公众都会积极参与反腐。当然,这就需要我们的反腐制度设计得更合理一些,让公众更容易参与反腐,也更乐于参与反腐。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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