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胡爱民)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昨日,省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两节”期间,不准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机敛财或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要坚持厉行节约,大力精减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暗访和重点巡查等方式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认真组织查处,严格执纪执法,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