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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2012-12-31 02:25:5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渐进式阶梯式成共同特点,截至目前已有14个省市出台

今年8月教育部等四部委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的具体政策,其中最受关注的北京、上海和广东,在昨日,也就是距离最后期限不到两天的时候,公布了各自的异地高考方案。截至目前,已有14个省市区出台相应的异地高考方案。

与其它多数省份以“学籍、社保、固定住所”等为主的条件相比,北京、上海和广东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要高一些。北京和广东的方案都强调过渡和渐进。

北京

随迁子女2014年可考高职

有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 年

北京市昨日公布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北京市教委称,将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此前将实行“过渡措施”。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将与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相挂钩,并争取在2013年出台。在办法出台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北京市将实行四项过渡措施:

从2013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 年,可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持居住证明,有稳定职业及住所,随迁子女有本市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以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在京参加开放大学、网络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市成人高考等考试录取。

上海

父母达到一定积分,子女在沪读三年高中可报考

其他随迁子女2014年开放“高职”“专升本”

上海市昨日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将于2014年实施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升学考试的具体方案,届时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沪参加相应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提供有梯度的公共服务,有序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

方案明确,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专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参加上海市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对不符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教育部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区、市同意后,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借考,由户籍所在省、区、市负责录取。

广东

2016年随迁子女可参加高考

2013开放高技能人才子女高考,2014年开放中职报考

广东昨日公布异地高考政策,根据城市承载能力,于2013年、2014年、2016年为三个时间节点,分步骤分层次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的问题,并同步要求各地市于2013年3月前出台异地中考政策,并于当年开始实施。

方案分三步实施:2013年起,在广东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门槛”参加高考;

2014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中职学校具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中职报考高职的考试,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对于不符合在广东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广东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方案同时要求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于2013年3月前制订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的实施办法,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

异地高考:指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

进程:

2012年3月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方案将在10个月内出台。

2012年7月

异地高考方案获国务院同意。

2012年8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具体办法。

2012年9月5日

异地高考学生、家长和城市三个条件披露,被指过于宽泛。

周思欣制图

异地高考已出台政策省市(不含港澳台):

黑龙江 山东 福建 安徽 江西 重庆 河北 湖南 辽宁 浙江 吉林 北京 广东 上海

部分省市出台的异地高考政策

河北 2013年起实施,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吉林 2013年起实施,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黑龙江 2013年起实施,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
安徽 2013年起实施,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福建 2014年起实施,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
江西 2014年起实施,在江西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方案。
重庆 2013年起实施,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声音

异地高考涉及户籍管理、社会治安、税务分配、教育投资、人事编制等许多方面。所有这些都须进行相应改革,才能保证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全面放开政策,对城市承载能力将是巨大考验。

——广东省政府参事、华南师范大学教授高凌飚

整个社会公共服务是有梯度的,这个梯度必须和对流入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挂起,这样才能够得到整个社会群体的认同,否则有当地户籍和没有户籍的人就会产生矛盾。

——上海市教委主任薛明扬

我们根据广东的特点和教育资源合理设置,不过现阶段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申请的一个政策,我想我们会有一个梯度,不可能一步放开,只有逐步去解决。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

因为北上广的压力很大,所以不可能一步到位,不可能完全放开。而且改革必定是利益的再分配,不可能一下子放开,异地一下子放开肯定会出一系列的问题。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中国教育政策评估研究中心主任劳凯声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央广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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